湖北大学MPA(公共管理硕士)广州班招生简章
湖北大学是湖北省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已有75年的建校历史以及60余年本科教育、28年研究生教育的办学经历,是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目前有2个博士后流动站,9个博士点。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学校于2005年成立MPA教育中心,*在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从2005年至今,MPA教育中心培养了一批德才兼备、适应社会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性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湖北大学于2009年在广州开办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课程班,学员直接学习MPA核心课程。本班完全按照湖北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培养模式组织实施教学,学员在规定时间内修完课程且成绩合格,由湖北大学颁发《湖北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符合相关条件的学员,拥有两种申请硕士学位的渠道,实行课程成绩和学费对接。
一、报名条件
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毕业5年或以上,本科毕业3年或以上,研究生或博士生毕业2年或以上。
二、开课及学习方式
小班集中上课,每月集中一次在本地授课(3—4天)
上课地点:华南理工大学北校区继续教育学院
三、报名办法
(1)填写报名申请表(教学点领取)、提交身份证及学历证复印件(A4纸复印)。
(2)参考个人工作背景和报名顺序确定录取名单,并发放MPA课程班录取通知书。
(3)学员收到录取通知书,按规定缴纳课程班相关学费,办理入学相关手续。
四、课程设置:
MPA课程由三部分组成:核心课程、选修课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的实习与研讨课程。
其中MPA课程班主要核心课程:
1.公共管理学 (3学分) 2.电子政务 (2学分)
3.公共经济学 (3学分) 4.公共调研学 (2学分)
5.地方政府学 (3学分) 6.公共政策分析 (3学分)
7.政治制度比较研究 (3学分) 8.管理沟通 (3学分)
9.管理研究专题 (2学分) 10.公共人力资源管理 (3学分)
五、设置七个专业培养方向:
1. 行政管理 2. 地方政府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