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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新华人培训学校课程中心> 继续教育培训

  根据财政局有关文件规定,凡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员每年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主要任务是提高会计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水平。根据(京财会[2002]891号)文件规定,会计人员每年应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一次作为会计年检的依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根据财政局文件举办培训班,凡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未完成培训时间的,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不予年检,并由会计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

  教学内容和教学的组织形式是参与学习的学子们获得知识的主要渠道之一,是实现教育目标的直接载体。由于财会实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学历水平并不都在一个水平线上,不宜于混合编班的形式,以免影响学习的积极性,也浪费学员们的宝贵时间。因此应当分层次教学,而以职称分班则是可行的选择。一是初级班,重点放在讲解新出台的会计准则和新的会计制度,兼顾到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带有共性的难点进行讲授,并安排一定的时间开展讨论;二是中高级班,此班学员经过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对会计基础理论有了较多的理解,会计实务比较熟练,教学主要放在准则和制度的热点、难点上,而不是一般化的讲,同时会有较多的时间开展交流和研讨,*后由老师做出参考性、指导性的概括和总结,以启发学员将自学引向深入。

招生对象:已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在职或非在职财会人员。
培训时间:两天  
学费:130元

备注说明:
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及两张近期一寸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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