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组织是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人身、财产、信息等安全防范服务的组织,根据《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6号)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从事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工种(职业)(以下简称技术工种)的劳动者,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即从事安全防范服务的人员就业,必须持证上岗。
为帮助从事保安职业的相关人员考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广州市南粤人才教育培训中心(政府机构: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机构的合作职业培训机构)特举办保安员职业资格证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免费培训对象:
1.省外农村户口:在穗工作且办理了用工备案, 16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以下;
2.省内农村户口:年龄在16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以下,在职需办理用工备案;
3.广州市户籍 (包括从化、花都、增城、番禺):年龄在16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以下,就业或失业人员持培训券可免费报读。
注:不符合上述免费培训条件的人员,可自费参与培训。培训费为600元/人,考核鉴定费120元/人,共计720元/人。
二、培训内容
人防业务知识;押运业务知识;技防业务知识;保安咨询业务知识;场所保安服务业务知识;保安礼仪知识;保安管理知识;现场保护知识;临场处置能力;保安基本技能与专业技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