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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百通世纪培训学校 学校新闻>《2016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中医、实践技能考试部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增强医师资格考试大纲的科学性、时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原卫生部令第4号),现颁布《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实践技能考试部分)2016年版》。
 
  该大纲是医师资格考试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实践技能考试的命题依据,自2016年启用。请据此做好考试的有关准备工作。未涉及的中医部分类别医师资格考试仍执行现行大纲。
 
  附件:《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实践技能考试部分)201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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