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师资格认定考试介绍
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是依据《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188号令),针对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认定教师资格所进行的考试。
2.报名资格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中的规定,非师范院校毕业的公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必须进行教育学、心理学两门课程的考试,两门课程合格者才能和师范生一样进行教师资格认定。其中,教育学、心理学分为*类(*园、*)和*类(初级*、高级*、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两个类别的教育学和心理学。
3.报名、考试时间
受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委托,南京师范大学承担江苏省*类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命题和阅卷工作,考试工作一年进行一次,报名工作一般是当年的11月底或12月初进行,第二年的3月上旬进行考试。
4.报名地点
全省各直辖市自考办
5.考试形式
闭卷笔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题型一般有:选择题、名词解释题、填空题、简答题、论述题。
6.成绩与证书发放
省教育考试院在每年3月底前向各直辖市公布考生的成绩。两门课程合格者获得署江苏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专用章的合格证;一门课程合格者获得省教育考试院发放的单科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7.考试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10号、苏财综[2007]41号)文件执行。每人每门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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