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鉴定
《人力资源管理师》是2002年底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推出的7项职业资格之一,是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90项必须持证上岗的职业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职业资格证书》可在全国范围通用,作为法律公证的有效文件,在90多个国家得到承认。另据规定人力资源管理从业人员07年将持证上岗。
“新希望教育”作为滨海地区惟一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培训及考核申报机构,自2004年起已成功开设了六期培训班,历届*始终保持在天津市*高水平(70%以上),2006年5月21(第五期)国考*更高达81%,高居全市各培训单位榜首。现第八期培训班现已开始全面招生。
一、适用对象:
各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及有志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人士。
二、鉴定等级及条件:
1、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并经正规培训取得结业证书)
(1)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
(4)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具有*、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7年以上。、
2、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并经正规培训取得结业证书)
(1)取得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
(4)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5)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6)具有*、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
三、培训内容:
A、人力资源规划
B、招聘与配置
C、培训与开发
D、薪酬福利管理
E、劳动关系管理
F、绩效管理
四、郑重承诺:本期考试未过下期可免费重读!
五、报名程序: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复印件(A4纸)各二份(同时交验原件),一寸近期彩色照片二张,二寸照片2张,填写《学员报名表》及《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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