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建造师制度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 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 经理*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人事部、建设部依据国务院上述要求决定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建造师执业资 格制度,出台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
建造师级别
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英文分别译为:Constructor和Associate Constructor.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建设 部负责编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建设部负责拟定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 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 与实务)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应试科目为合格。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一级或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 效期满前,要办理再次注册手续。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 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一些地区二级建造师工资待遇:
苏州二级建造师工资收入¥3800
南京二级建造师工资收入¥3272
常州二级建造师工资收入 ¥3250
连云港二级建造师工资收入¥2000
扬州二级建造师工资收入¥3666
无锡二级建造师工资收入¥4111
苏州二级建造师工资收入¥3800
南通二级建造师工资收入¥3000
盐城二级建造师工资收入¥7000
泰州二级建造师工资收入¥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