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记者 王思思)昨日,国家旅游局下发《关于深化导游体制改革加强导游队伍建设的意见》,取消导游资格证三年有效的规定,明确导游资格证终身有效。
《意见》提出,取消导游资格证三年有效的规定,明确导游资格证终身有效,规范导游证使用时限,建设全国导游公共服务监管平台,启用电子导游证书取代原有IC卡导游证,再造导游注册流程,便利导游注册、领证执业。
针对此前热议的导游自由执业改革,《意见》拟选择部分区域作为试点,开展导游自由执业改革,使导游执业渠道由单一旅行社委派转型为旅行社、互联网平台以及其他旅行服务机构等多元选择。
此外,清除各地违法设置的导游异地执业障碍,打破导游异地执业的地区壁垒,真正把导游选聘管理权限放归市场,*市场调节和企业自主选择,促进导游流动更加开放化、导游资源配置更加市场化。
根据意见,国家旅游局将联合人社部、全国总工会,开展协商确定劳动报酬的试点工作,制定本地区旅行社聘用导游劳动报酬指导性标准,建立公开、公平、合理的导游薪酬制度,建立健全的导游保险保障体系,帮助导游解决社会保险、执业保险费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