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执行中心城市工作会议提出的“深化建造项目安排施行方法变革,推行工程总承揽制”的定见,*将深化建造项目安排施行方法变革,推行工程总承揽制,以进步工程建造质量和效益,进步工程总承揽供应才能。
5月31日从住宅和城乡建造部得悉,为执行《中共中心国务院对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造办理工作的若干定见》,深化建造项目安排施行方法变革,近来住建部印发《对于进一步推动工程总承揽展开的若干定见》,从4个方面提出了20条方针和准则办法。
依照《定见》,工程总承揽通常选用规划—收购—施工总承揽或许规划—施工总承揽形式。建造单位在挑选建造项目安排施行方法时,应当本着质量牢靠、效率优先的准则,优先选用工程总承揽形式。政府出资项目和装配式修建应当活跃选用工程总承揽形式。建造单位能够在可行性研究、方案规划或许初步规划完成后,进行工程总承揽项目发包,依法选用投标或许直接发包的方法挑选工程总承揽公司。工程总承揽公司依照与建造单位签定的合同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部担任。各级住宅城乡建造主管部门应当健全和完善工程总承揽项目的各项监管手续,推动工程总承揽展开。
《定见》提出,工程总承揽公司要根据事务需求,调整和完善安排机构,构成集规划、收购和施工办理于一体的安排系统。要加强工程总承揽项目中的规范、质量、工作健康安全和环境等办理系统建造,加强各类办理人才队伍建造。各级住宅城乡建造主管部门要加强安排领导,加强演示引导,培养一批工程总承揽骨干公司,扩展工程总承揽的影响力。职业安排要表现桥梁和枢纽效果,反映公司诉求,展开方针研究,安排人才训练,总结交流经验。住建部请求各级住宅城乡建造主管部门立异建造工程办理机制,完善有关配套方针,推动各项准则办法执行,推进工程总承揽进一步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