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建公司项目经理承揽制是指修建公司中拥有建造师证书的项目经理承揽修建公司与业主承揽的修建工程的全过程办理的一项准则。
该项准则在营改增前,对于表现修建公司内部项目经理的工作积极性,坚持或添加修建公司的产量,充分调动项目经理的资本,表现修建公司*的效果,有着首要的效果。在修建公司营改增后,项目经理承揽准则能否继续进行下去,或许说,存在哪些税收危险,是广阔修建公司不行逃避的疑问。
下面对于修建公司项目经理承揽制在营该增后存在的税收危险和应对之策,提出以下具有建设性的可性性的主张,期望对全国修建公司有所裨益。
一、营改增前建企项目经理承揽制现状
营改增之前,不少修建施工公司实施项目经理负责制,其发票开具通常是由项目经理自个收购修建资料,资料款由项目经理支交给资料供货商,然后项目经理凭资料供货商开具以施工公司为昂首的一般资料发票回施工公司财政有些进行报销。项目经理首要经过报账的办法将承揽项目的赢利从施工公司里取出来。
举个栗子
某修建公司与业主或发包方签定1000万元的投保合同,假定修建公司规则项目经理承揽该建设项目有必要向公司上交2%的赢利,修建公司实施共同的财政计算准则,扣减工程实践发生的本钱980万元,剩下的80万元赢利全归项目经理一切。
依据以上所述的项目经理从施工公司拿出80万元的赢利常用的手法如下:
榜首:经过以下三种办法添加资料本钱发票,将资料发票拿回公司财政部进行报销。
首要,项目经理向资料供货商收购资料时,通常向资料供货商给予税点而请求资料供货商多开资料发票,虚增资料本钱。
其次,项目经理到建材市场与出售修建资料的个体工商户签定收购修建辅料的假合同,然后凭假合同到本地税务有些代开发票,自个承担代开发票的税点而拿税务有些代开的发票回施工公司财政部报销。
*终,有些项目经理找一些开票公司开假发票回施工公司财政部报销,然后虚增资料本钱。
第二,经过以下两种办法虚增人工费用:
经过民工薪酬表的方法,虚增民工人员,添加薪酬本钱,回财政部报销;向劳务差遣公司或修建劳务公司付出税点,多开劳务发票从添加人工本钱。
二、项目经理承揽制营改增后税收危险
营改增后,假如仍是按照以上办法开具增值税发票,则会存在很大的税收危险,详细如下:
榜首,项目经理付出资料收购款,讨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来财政报销,犯了“票款不共同”和“三流不共同”的过错,依据国税发【1995】192号)榜首条第(三)项规则,不行以抵扣进项税金。
《国家税务总局对于加强增值税征收办理若干疑问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榜首条第(三)项规则:“购进货品或应税劳务付出货款、劳务费用的目标。纳税人购进货品或应税劳务,付出运送费用,所付出金钱的目标,有必要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供给劳务的单位共同,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基于此规则,货品流、资金流、票流共同,在可控范围内可以安全抵扣,票面记载货品与实践入库货品有必要相符,票面记载开票单位与实践收款单位有必要共同,有必要确保票款共同!基于此规则,营该增前的项目经理承揽制,存在项目经理收购修建资料,付出资料收购款,讨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来财政报销的景象,是典型的“票款不共同”和“三流不共同”,是不行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第二,因为收购、货款付出和讨取供货商发票缺少制衡机制,很简单呈现项目经理用钱收购发票或向供给付出税点多讨取发票回财政部套现,然后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高人民法院对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于惩治虚开、伪造和不合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的决议》的若干疑问的解说(法发[1996]30号)具有下列做法之一的,归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没有货品购销或许没有供给或承受应税劳务而为别人、为自个、让别人为自个、介绍别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有货品购销或许供给或承受了应税劳务但为别人、为自个、让别人为自个、介绍别人开具数量或许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进行了实践经营活动,但让别人为自个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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