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公会计—官网

咨询热线:
400-888-4849

深圳中公会计学校新闻>关于报名参加2017年度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补充规定的公告
为使各位考生顺利参加2017年度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经研究决定,2016年已经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者(成绩是否合格,以财政局官网发布的成绩通告为准),可视为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报名参加2017年度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请各位报考者务必于2016年12月5日前登录财政局官网考试报名,于12月6日至7日到各区审核点参加审核。请登录财政局官网发布的《通知》(京财会〔2016〕1993号)查询审核点,并于12月8日至10日完成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缴费者,视同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特此公告。
培训世界 深圳中公会计体验课 免费预约